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554 号)精神,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扩大优惠范围。现对政策进行解读,方便广大电力客户了解、掌握,尽快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解读
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是指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下同)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目前,我市居民阶梯电价**、二、三档电价分别为0.589元/千瓦时、0.639元/千瓦时、0.889元/千瓦时,合表电价为0.626元/千瓦时。
阶梯分档 | 电价(1千伏以下) | 原居民阶梯政策 | “一户多人口”特殊电价政策 | ||
6人家庭 | 7人家庭 | 8人家庭 | |||
年用电量**档阶梯 | 0.51元/千瓦时 | 低于2040千瓦时(含) | 低于2448千瓦时(含) | 低于2856千瓦时(含) | 低于3264千瓦时(含) |
年用电量第二档阶梯 | 0.56元/千瓦时 | 2041千瓦时至3120千瓦时(含) | 2449千瓦时至3528千瓦时(含) | 2857千瓦时至3936千瓦时(含) | 3265千瓦时至4344千瓦时(含) |
年用电量第三档阶梯 | 0.81元/千瓦时 | 高于3120千瓦时 | 高于3528千瓦时 | 高于3936千瓦时 | 高于4344千瓦时 |
因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阶梯方式执行。请符合条件的 “一户多人口”居民家庭的用户,务必在每年12月20日前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包括:近期电费通知单或者电费发票,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电力用户户主、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办理成功后将在下一年度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家庭“一户多人口”用电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