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SY1000型
三相四线电子式
预 付 费 电 能 表
使用说明书
(YM104-V1.2)
目 录
一、用途、特点及使用范围 1
二、功能特点概要 1
三、工作原理 2
四、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2
五、安装与使用方法 4
六、运输与储藏 8
七、保证期限 9
敬告:
1.遥控卡表开户时,请确保按下“购电”按钮后遥控卡正对电表内5秒以上,以便开户操作充分完成。
2.遥控卡表充值时,请确保按下“购电”按钮后遥控卡正对电表内3秒以上,以便充值操作充分完成。
一、用途、特点及使用范围
DTSY1000型三相四线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是用来计量三相四线交流有功电能,并可实现电量预购、限流保护等功能的电子式电能表(直入式的无需外接互感器和断路器)。
该表采用了优选和自行设计的大规模专用集成电路,应用微处理器测控、表面安装(SMT)、电磁兼容等技术,集成度高,结构合理,性能可靠;用红外非接触遥控卡实现先付费后用电、表上剩余电量(可编程设定)不足时自动报警和断电;能实现**功率范围内的可编程功率限制,当用户负荷超过限制功率值时电表自动断电,5分钟后自动恢复供电;购电卡能自动带回用电信息,送售电管理系统;具有取卡抄表功能,方便随时稽查和计算线损;可双向计量电能,具有防窃电、防潜动功能;采用独特的加密措施,保证了电能表和遥控卡的高安全性;采用多项抗干扰措施,可靠性高。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的三相交流线路。
二、功能特点概要
该表除了具有普通电能表的全部功能以外,还具有如下特点:
1.采用全数字芯片计量三相有功电能,能实现先买电后用电。
2.剩余电量(可编程设定)不足时报警:剩余电量少于告警门限1(参见告警说明)时报警灯或显示器闪烁,剩余电量少于告警门限2时断电报警,提示用户要赶快买电,此时用遥控卡与电表通讯一次,可恢复供电,直至剩余电量全部用完后断电,此时须买电后才恢复供电。
3.超负荷(可编程设定)断电:当负载超过**电流限制时,断电5分钟告警,提醒用户调低负载,恢复供电,否则将继续断电。
4.遥控卡能自动带回表内用电信息送售电管理系统,方便稽查和统计。
5.双向计量电能,具有防窃电功能。
6.直入式电表可实现表内断电,无需外接断路器。
7.对于不能轻易断电的用户,在告警门限1时可提供告警控制开关。
8.采用红外非接触遥控卡,表壳全封闭,彻底解决IC卡座易被攻击问题,且易于电表改造工程。
三、工作原理
电流和电压信号经取样和分压后送专用集成电路,经过一系列处理,得到频率正比于负载消耗功率的脉冲信号,该脉冲信号送至红色发光二极管,发光二极管以脉冲数/千瓦时的速度闪烁,指示通过电表功率的大小,同时脉冲还送表内的微计算机进行处理;LED用于显示电能值及其它有关内容;售电部门在售电管理系统内建立用户档案,发行购电卡给用户,用户持卡向售电部门购买一定数量的电量并输送到对应电表中才能用电。
四、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1.规格
型号/规格 | 准确度 | 额定电压(V) | 电流(A) | 仪表常数 imp/kW•h |
DTSY1000 | 1.0 | 3×220/380 | 1.5(6) | 6400 |
DTSY1000 | 1.0 | 3×220/380 | 10(40) | 1600 |
DTSY1000 | 1.0 | 3×220/380 | 20(80) | 800 |
DTSY1000 | 1.0 | 3×220/380 | 30(100) | 800 |
2.技术参数
(1)基本误差
负载电流(Ib) | 功率因数 | 基本误差极限% |
0.05Ib | 1.0 | ±1.5 |
0.1Ib~Imax | 1.0 | ±1.0 |
0.5(滞后)
0.8(超前) | ±1.5 |
0.2Ib~Imax
0.5(滞后)
0.8(超前) | ±1.0 |
注:Ib─为基本标定电流值
(2)机械参数
·外型尺寸:尺寸如图1、图2所示
·重 量:直入式电度表10(40)A、20(80)A、30(100)A < 3.8kg
互感式电度表1.5(6)A < 2kg
(3) 电气参数
·起动电流:≤0.4%Ib(能起动并开始累计计数)
·功 耗:< 8VA
·潜 动:具有防潜动逻辑电路
·数据保存时间: >100年(无需后备电池)
图1 互感式1.5(6)A,直入式10(40)A(内断电),20(80)A尺寸图
五、安装与使用方法
1.电能表的安装
电能表在出厂前经检验合格并加以铅封。安装表的底板应固定在坚固的耐火墙上,空气中无腐蚀性气体。电能表应按照下列接线图所示接线图正确接线。图中光电耦合脉冲输出测试端,用于校准和在线测试,也可送集中式抄表系统,切忌接入220V电压。
图2 直入式10(40)A、(20(80)A内断电)接线图
图3 互感式1.5(6)A(外断电)接线图
※ 注 意:
1.在图3中,表内有电量时辅助端子+、-闭合, -、11断开;表内无电量时+、-断开, -、11闭合;有告警时12、13闭合, 13、14断开。
2.断电控制接点和报警接点由用户根据外部设备情况选择采用常开或常闭接点,接点容量为220VAC/5A。
2.使用说明
(1)遥控卡操作说明
电表安装好后,用户携带表上对应的遥控电卡到供电部门指定的售电系统购电,有关信息由售电系统写入卡中。用户首次从供电部门领取的卡是开户卡,将遥控开户卡对准自己的电表按一下卡上的通讯按钮,表上首先显示“CCC”,累计用电量显示“0”时初始化完成;以后用户携带此卡到供电部门购电充值后,再到对应电表上通讯,可观察到显示器内容转换到显示“CCC”大约5秒后,显示剩余电量最新值(最新值应为原剩余电量与新购充值电量之和),说明购电充值成功,然后保管好电卡以备下次购电。累计用电量和可用剩余电量通过遥控电卡在每次充值时传递给售电系统记录和统计。
遥控电卡与电能通过多种保密手段形成一一对应关系,用户间试图互换使用电卡,不会成功;若电卡丢失,必须到售电部门补卡。电卡一经在某台读写器上写过信息,今后必须在同号读写器上售电,其它不同编号的读写器不能对该电卡进行售电充值。
(2)三相四线1.5(6)A、10(40)A、20(80)A电表显示说明
本表平时自动轮换显示:剩余电量,累计用电量,电表编号。
①当显示器左侧**数码管显示1时,指示当前显示内容为可用剩余电量, **显示为9999999,在表内存储范围为0--999999.99。
②当显示器左侧**数码管显示2时,指示当前显示内容为累计用电量,该内容自电表开户后开始累计,显示范围为0—9999999,表内存储范围为0--999999.99。
③当显示器左侧数码管显示H--时,指示当前显示内容(四位整数)为电表编号的前4位,显示L--时,指示当前显示内容(四位整数)为电表编号的后4位。
注意: (ⅰ) 对10(40)A的表,电表显示器显示实际电量,但其遥控卡读取电量需乘以5为实际电量。
(ⅱ) 对20(80)A的表,电表显示器显示实际电量,但其遥控卡读取电量需乘以10为实际电量。
(ⅲ) 对1.5(6)A的表,其显示的数字和遥控卡读取数值都需乘以互感器倍率才是实际电量。
(3)直入式电表出厂情况下告警及断电说明
当表内剩余电量在告警门限1以下[出厂设置LED显示值:直入式20(80)A、30(100)A为300度,直入式10(40)A为150度]时, LED显示器闪烁报警;当表内剩余电量在告警门限2以下 [出厂设置LED显示值:直入式20(80)A、直入式10(40)A的表为75度]时,电表断电报警,此时用遥控卡与电表通讯一次可恢复供电;当表内剩余电量为零时,电表自动切断供电回路,用户必须购电后输入电表,才能恢复供电。
(5)互感器式1.5(6)A电表出厂情况下告警及断电说明
当表内剩余电量在告警门限1以下(出厂设置LED显示值为10,乘以互感器倍率则为实际值)时,显示器闪烁报警,同时告警继电器输出接点闭合(可外接报警器);当剩余电量在告警门限2以下(出厂设置LED显示值为5,乘以互感器倍率则为实际值)时,电表输出断电信号,此时用遥控卡与电表通讯一次可恢复供电;当表内剩余电量为零时,电表输出断电信号,用户必须购电后输入电表,才能恢复供电。
(6)功率限制说明
功率限制由售电系统软件设定,通过电卡写入电表。若用户负荷超过限定值时,本表将自动断电,五分钟后自动合闸,若用户负荷仍然超过,则继续断电,从而使用户在限定的负荷范围内用电,保证了用电安全。该限定值若需增容或调整须经售电部门认可,并通过售电系统修改其限定值,方能有效。
对于20(80)A的表:20A为100%,40A为200%,**80A为400%。
对于10(40)A的表:10A为100%,20A为200%,**40A为400%。
※注意事项:
①本表为一表一卡制,电表电卡不能互借互换。电表出厂时的内部表号与面板上的出厂号一致。遥控卡出厂时均为空白卡(无编号),管理部门依据电表的表号对遥控卡进行开户设置,使遥控卡与电表(通过多种加密技术)形成一一对应关系,用户间互换遥控卡无法使用。
②遥控卡与电表通讯时,应将遥控卡尽量正对电表,有效距离在3米之内,按一下卡上的“购电”按钮,立即松开,电表显示“CC”表示通讯正确。如按“购电”钮后电表未显示“CC”,须过5秒钟后才能再试。
③若用户负荷超过**功率值时,本表自动断电,断电过程中电表显示500、499、498、······、000(大约五分钟),依次递减到000后电表自动合闸;若负荷仍然超过,则继续断电,重复以上过程。出现这种情况要将负荷降低至允许的范围内才能正常用电,从而保证了用电安全。
④电卡应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下保存,应妥善保管,不要交给未成年人玩耍。若将遥控卡频繁按键,会造成卡内电池放电,缩短遥控卡的使用寿命。若开盖,厂家不再负保修责任。
六、运输与储藏
1.电表的运输与拆封不应受剧烈冲击,并根据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运输贮存。
2.保存电表应在原包装内,环境温度为-25℃—45℃,相对湿度不超过85%,空气中无腐蚀性气体。
3.电表在货架上贮存时,叠放高度不超过五箱,拆箱后单只包装的电度表,叠放高度不超过五只。
七、保证期限
电表自出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在用户遵守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下正确使用,并且制造厂铅封完好的情况下,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由制造厂商给予免费修理或更换。
遥控卡电池为易耗品,不属于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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